《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共分为总则、信息采集和管理、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五章45条,重点规范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和管理、公共服务、权益保障。
让有意愿、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均可落户南京。
条例第三十八条授权市政府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制定本市流动人口落户政策,满足有意愿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落户南京的需求,真正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条例对流动人口选举权等政治权利的行使作了规定,明确流动人口有权参与居住地人民代表大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业职工大会选举,有权参与居住地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有关方面应当为此提供保障。条例还要求创造有利于流动人口参与社会管理事务的开放机制和环境。比如,我市在制定涉及流动人口重大利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征求流动人口的意见。
条例还规定,公安机关应当逐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线上办理,拓展移动终端、互联网等流动人口信息报送方式,逐步实现政务共享数据替代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减轻申报人的负担和不便。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暨阳论坛,回复【居住证】获取南京居住证办理入口/进度查询入口,查看各类人群居住证办理条件/材料/地点。
https://www.jiyangluntan.com/ 暨阳论坛
江苏新增1例本土确诊1例本土无症状 12月28日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