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致残人员五至十级,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至六级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至十级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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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根据业务类别选择电子邮箱、电话传真、邮寄等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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