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于2020年7月15日发布《江宁拟征公告(2020) 02号》。
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汤山街道古泉社区(花艺路以东、石谷路以北),拟征收面积7. 7334公顷。
征收目的:
该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五)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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