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证明的有效期为180天。购房证明如过期,需交回原购房证明原件后,重新申请开具;购房证明如遗失,需申请补开。
电子购房证明的有效期是90天,过期可重新申请。
自2017年5月4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南京市户籍居民,可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1、未婚或无婚生子女的成年单身居民;
2、现为已婚且婚姻登记地在南京市的居民。
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7:30。
注意:
不符合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条件的,可以在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华侨路大厅除外)、华侨路52号不动产档案馆的查询窗口现场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温馨提示:百度搜索暨阳论坛,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证明】可手机开具电子购房证明、获取线下办理预约入口、线上申请购房证明办理指南等信息。
https://www.jiyangluntan.com/ 暨阳论坛
南京购房资格证明怎么开(网上办理+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