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阴 2020年江苏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一览

2020年江苏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一览

  2020年11月20日,江苏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调整后最新待遇如下:   1、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

  2020年11月20日,江苏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调整后最新待遇如下

  1、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在原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63元,二级234元,三级228元,四级223元。

  2、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6.52%增加伤残津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分别按260元/月,210元/月、160元/月调增,调增后分别低于3222元/月、2578元/月、1933元/月的,分别按3222元/月、2578元/月、1933元/月执行。

  4、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5、一至四级已退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工伤人员,2020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级别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温馨提示:百度搜索暨阳论坛,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查看江苏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南京工伤保险参保流程、工伤认定指南,待遇标准等信息。

https://www.jiyangluntan.com/ 暨阳论坛

南京入选2020中国宜居宜业城市榜

江阴暨阳论坛:https://www.jiyangluntan.com/ https://www.jiyangluntan.com/4456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