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阴 2020年江苏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什么时候调整

2020年江苏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什么时候调整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最新通知,江苏省2020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      调整后待遇如下:   1、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在原标准基础上根据伤…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最新通知,江苏省2020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

  

  调整后待遇如下:

  1、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在原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63元,二级234元,三级228元,四级223元。

  2、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6.52%增加伤残津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分别按260元/月,210元/月、160元/月调增,调增后分别低于3222元/月、2578元/月、1933元/月的,分别按3222元/月、2578元/月、1933元/月执行。

  4、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5、一至四级已退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工伤人员,2020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级别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通知还明确,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审批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从2020年7月1日起,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定期待遇。

  具体信息可见>>江苏调整2020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温馨提示:百度搜索暨阳论坛,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查看江苏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南京工伤保险参保流程、工伤认定指南,待遇标准等信息。

https://www.jiyangluntan.com/ 暨阳论坛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新校区建设进展

江阴暨阳论坛:https://www.jiyangluntan.com/ https://www.jiyangluntan.com/4459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