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结地方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和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等3个方面的探索实践,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一批)》。清单中共涉及12个省市,南京整合利用存量资源方面的政策机制创新,成为江苏唯一入围的可复制经验。
2020年5月,南京市规划资源局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市建委联合印发的《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棚户区、危旧房、老旧小区城市更新的新思路。
此次住建部推荐的南京创新政策机制,主要体现在“存量资源的整合利用”上:
1.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南京允许整合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办公用房、闲置自行车棚等存量房屋资源,用于改建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2.对老旧小区内的空地、荒地、拆除违建腾空土地及小区周边存量土地,允许将其用于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活动空间;
3.老旧小区中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及非居住低效用地,符合划拨条件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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