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已经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信用
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信用主体),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遵守法定义务、履行约定义务的状态。
信用服务机构
是指依法设立,向社会提供信用产品和服务,从事信用评级评价、信用管理咨询、信用调查等相关经营活动的专业服务机构。
温馨提醒:
社会成员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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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直公积金贷款银行(附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