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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览

  医疗机构院感防控要点   1.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点要安排高年资医务人员,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货物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者,出现发热、…

  医疗机构院感防控要点

  1.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点要安排高年资医务人员,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货物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者,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疑似症状,立即专人陪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2.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引导发热患者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做好病人信息登记,并追踪记录就诊结果,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

  3.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配备专用CT. DR等,并落实医疗设施、设备专用。加强环境、设施设备、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实行“人物同防、医患同防”。

  4.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所有零售药店的退热、止咳等相关药品须实名购买。

  5.对28天内有出入境史的就诊人员,必须做核酸检测。

  6.加强病房管理,严格陪护、探视制度,住院病人实施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鼓励医疗机构实施视频探视。

  7.医务人员非必要不离宁,离宁必须经单位审批同意,回宁及时报告。

  8.严格执行国家、省、行业关于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政策和部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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