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相应保护,对产假有明确要求。
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如果女职工没有生育多胞胎,那么她的产假天数为:98+30+15=143天
拓展阅读:产检费和分娩费指什么?
1、门诊产前检查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
2、分娩医疗费用
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
温馨提示:百度搜索暨阳论坛,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产假】可获南京产假规定、天数以及工资计算方式。
https://www.jiyangluntan.com/ 暨阳论坛
江苏医惠保1号退休人员可以参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