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可以线上零材料办理。
办理流程:
1、缴存职工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首页“公积金”→江苏省直公积金提取→点击“零材料办理”申请。
2、选择“退休提取”进入
3、核对个人信息无误,输入收款人手机号码,点击“提交审核”,显示“提交审批成功”则已完成该项业务的申请
拓展阅读:江苏省直公积金离退休提取政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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